怎样让农民工安“薪”工作?2月1日,《海南省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实施细则(修订)》施行,有效期5年,并设置了不同存储上限。其中,以企业为单位存储,额度为4000万元现金。同时,我省还明确工资保证金存储额度可按不同比例减免。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近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江西银保监局五部门联合印发《江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以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11月1日起,由人社部、银保监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正式施行,根据《规定》,依法存储工资保证金是施工企业的法律义务,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替代,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
导语:11月1日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又有新规,拖欠工资后果严重了。自2020年5月份开始,农民工工资实施“月薪制”以来,农民工朋友终于也可以像其他工作岗位一样,能够按月发工资了,但是在实施的过程当中,依然有施工单位违反“月薪制”的工资发放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然无法杜绝,对此笔者就有深刻的体会,也更有话语权。
今天,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人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为加力支持纾困稳岗,经商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同意,施工企业可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记者徐铁英报道 近日,《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印发,要求本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办理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除用于清偿或先行清偿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承包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发挥工资专用账户和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从制度层面为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黔人社发〔2025〕1号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委)、水务局、能源主管部门、各金融监管分局,民航各分支机构,各有关企业和相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发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作用,现将《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发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保障作用,根据人社部、住建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于2022年6月联合印发了《贯彻〈工程建设领域农
降低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放宽经办保险公司指标要求福建省发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新办法东南网7月27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蒋丰蔓) 近日,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印发了《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发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保障作用,现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问答》,便于广大施工企业(总包单位)知晓相关政策要求和办理途径,规范履行工资保证金存储备案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