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的一系列事故警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责任到人”。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日前,市安委会制定出台安全生产21条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具化细化实化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安、除患保安、执法护安、科技兴安、本质固安”,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于6月15日在武汉举行。湖北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应急科普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浓厚的“讲安全、会应急”氛围。安全生产一头连着社会发展,一头连着百姓安危。
近年来,我所在市国资委的正确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承担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以网络安全为主线大力推动各项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果。
为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泉州市安办多措并举,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统筹谋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6月9日,在应急管理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表示,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就是要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