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1年4月29日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结合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做法,现就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同步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一并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红网时刻衡阳5月12日讯(通讯员 谷志华 何紫睿 记者 石珊)5月10日,耒阳市谢女士通过网上申请办结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顺利完成预包装食品备案,这标志着该市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实现证照分离取得了新成效。
大皖新闻讯“我开的是一个小百货商店,卖的食品都是预包装食品,没想到不用填表格就能办备案。”6月14日,记者了解到,安徽蓓嘉芙丽贸易有限公司徐女士当天在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顺利拿到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可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center.lnzwfw.gov.cn/)在搜索栏中搜索需办理的事项,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在线申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6月24日(记者 蒙健)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全省统一使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系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届时,海南省内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和提供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5日讯(通讯员 何莉 刘倩影)“我们家只经营预包装食品。之前听说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现场核查,要跑几趟,既费时间又费精力。现在赶上了新政策,只需要申请备案就可以,非常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