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总督和巡抚都是省一级的最高地方长官。可二者职权到底如何划分?谁才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呢?总督官阶本为正二品,一般加授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可升至从一品,少数总督加大学士衔,则可高配置正一品。
“恭遇升殿,满汉詹事、少詹事,皆在殿上,序于翰林院掌院学士之次”清朝时期,沿袭了明朝的一些旧制。不过,虽说称呼是一样的,其职级、制度、所负责的事务等,还是与明朝有些许不同,今天就让我们来看看清朝时期的部分官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