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要求固体饮料产品应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固体饮料”字样,同时应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
近年来,固体饮料因携带方便、即冲即饮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欢迎。同时,固体饮料“伪装”成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销售的现象也时有发生。2022年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对固体饮料标签标识、警示信息、虚假宣称等作出了细化规定。
来源:【中国食品报融媒体】本报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日前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羟基酪醇和二氯甲烷、2’-岩藻糖基乳糖等3种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聚甘油蓖麻醇酸酯、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公开征求意见。
鲁晓明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提出的加强对国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和加强特医食品监管等建议,对保障特医食品质量安全、推动我国特医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十分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