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咸阳中院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了一则拍卖公告,标的物为“被执行人高举持有的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15%股权”,标的物评估价逾4.46亿元,起拍价与评估价相同,拍卖将于12月25日开始。澎湃新闻从知情人处获悉,高举系陕西前首富高乃则的儿子。
日前,陕西咸阳中院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了一则拍卖公告,标的物为“被执行人高举持有的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15%股权”,标的物评估价逾4.46亿元,起拍价与评估价相同,拍卖将于12月25日开始。澎湃新闻从知情人处获悉,高举系陕西前首富高乃则的儿子。
【陕西前首富高乃则之子所持一煤矿股权将被拍卖 4.46亿元起拍】财联社11月25日电,陕西咸阳中院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了一则拍卖公告,标的物为“被执行人高举持有的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15%股权”,标的物评估价逾4.46亿元,起拍价与评估价相同,拍卖将于12月25日开始。
文章提到,3月3日陕西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会上表示,“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影响恶劣的坚决查处,该移送的要坚决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亦对此有所评论,受贿行贿一起查、让“围猎者”付出代价,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巩
高乃则,1961年出生,陕西府谷县人,2011年前后是最为高光时刻坐拥9座煤矿,被胡润财富榜评为陕西首富,也曾为家乡多年来捐巨资被人称为“陕西首善”,此人起点甚低,少时患有癫痫病,面相有点“焉”,而且给人笨笨的感觉,以至于小时候因家贫家人准备送其给没有子女的家庭做继子时别人都不要,嫌他笨;
高乃则曾经是陕北首富,煤炭能源领域影响巨大,在民间社会也拥有广泛的知名度,其案件走向有着典型案例的意义,结合秦风网相关文章措辞,可以得出明确理解:1.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由注重调查受贿问题向受贿行贿问题并查转变;2. 行贿者付出“应有代价”,即按法律条文入行贿罪,将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