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青楼,你是不是立刻想到了妓院?其实,在唐宋以后,青楼才逐渐被当作妓院的代名词,但在此之前,它可是帝王之居的雅称。据《南宋书·东昏侯纪》记载,齐武帝兴建的兴光楼,因为楼上施了青漆,所以被世人称为青楼。清代袁枚在《随园诗话》中也曾指出,今以妓院为青楼,实是误也。
娼妓在性质上主要分为艺妓和色妓,又分为官妓、公妓、家妓、私妓、营妓、僧妓等。明代以前,商业妓院主要是私妓,没有形成规模商品化,妓女也在这个时候开始有档次,比如薛涛、关盼盼、陈圆圆等,她们之所以能够进入上流社会,是因为她们在诗词方面的天赋。
所以,官家开办或者官家许可开办的青楼妓院,一直都是官府税收的大户,在晚清民国乃至此前各代,妓院上交的税款,叫做“妓捐”,也叫“花捐”,占了地方税收的很大比重,所以对于官府来说,关闭妓院,等于是关闭了自己的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