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应村委会邀请,协助调处一起农民擅自开荒引发的权属纠纷,从调处纠纷的调查过程来看,很多农民对“开荒”的认知还是停留在过去“谁开谁有”的固有模式上,没有能够与时俱进了解透彻当下的“开荒”政策, 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在农村生活中,我们常常在自己居住的房屋附近的闲置地块上开荒种地,这种农村荒地一般是属于农村集体闲置的或者未确定用途的土地,就算是空闲的荒地,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因此并不是“谁开荒就归谁”,更不会因为你开垦耕作了,你就可以赖着了,更不可能因为你开垦了就宣布属于你的了。
农村土地都是集体所有制。私人承包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归集体所有。我国农村目前土地只有一种形式存在,都是集体所有制,没有土地是私有制。私有制土地在我国是根本不存在的。目前农村土地基本上全部以承包的方式承包给农户经营和管理。集体土地没有承包的,在目前农村是比较少的。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
随着国家对农村发展的不断重视,农村荒山的承包也成了最近几年比较热门的话题,由于村民们法律知识的缺乏,由此引起的法律问题也是越来越多,今天,就围绕农村荒山承包权的效力问题及转让的相关问题,给大家说说荒山承包期这些事。
在农村拿地时土地核心问题----四荒地全解析古道学宫导引天地,农林康养文化旅游地产业发展在拿地越来越难的情况下,房企开始将目光转移到农村,都想做点跟农业有关的有“钱景”的事。但很多人又觉得,农村的“四荒地“没什么玩头,开发和利用价值低。其实,这种观念是存在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