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中对土地使用权收回是如何规定的?一起来看下《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将于明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在立法过程中,按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深入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尊重人民群众意愿,特别是省人大代表的意见,确保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夯实良法善治的基石。
【摘要】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中“占地”的“地”理解各不相同,笔者从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法律体系和目的性限缩等7方面加以分析,认为应解读为“农村宅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7月2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1998年全面修订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是保证2019年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的重要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