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人身保险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产品、年龄、收入水平和文化程度错配等销售误导问题。本文在分析现存问题基础上,借鉴成熟市场国家和地区经验,提出了制定更完善的行为指引和考核体系、构建更有效的风险测评与需求分析机制、完善和规范保险双录制度、制定和推广保险合同易读性规范等治理建议。
对于保险代理人为了促成保单、获取高额佣金,从事销售误导等违规保险销售行为,导致保险公司对外赔偿而产生的损失,保险代理人应在过错范围内担责,保险公司未尽责的,亦应承担部分损失。保险代理 / 销售误导 / 违约责任 / 过错程度。
赵白执南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银保监会网站11月18日消息,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将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指出,近期,部分人身保险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制定并提前布局2023年业务发展计划。
案例介绍几年前,张先生到某银行柜台办理存款,销售人员为其介绍了一款保险产品并告知其收益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张先生在销售人员的“热情”推荐下购买了此保险产品。购买保险后,张先生并不知道保单需要持续缴费,也不清楚中途退保会有经济损失。
保险业务员为追求业绩,在销售保险产品时,误导消费者不实填写《投保告知》,保险公司需要向消费者赔付吗?保险公司赔付后,能向保险业务员追偿吗?近期,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公司向自家业务员追偿的保险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银保监会网站9月6日消息,近期,有消费者反映,某些保险销售人员为提高销售业绩,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与实际不符或让人误解的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存在套路营销、诱导消费、强制搭售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10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3年9月28日,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淮北中心支公司被处罚款22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虚列高绩效套取费用;销售保险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纵览客户端讯(河北日报记者王巍)近年来,部分保险销售人员为提高业绩,在产品营销宣传过程中,时有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误导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日前在官网发布2024年第五期消费者风险提示:防范保险销售误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前,不少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进行投保,因业务员专业知识、素质能力高低有别,不乏出现消费误导现象。若消费者在合同已经解除的情况下,是否还能主张合同无效?《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该院工作人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