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不得以审计作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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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结果能否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在民事合同中,双方是否可以约定以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工程结算依据,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民提字第205号公报案例为例,以我国现行法律为依据,分析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结果能否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西安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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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拖延审计的,能否委托鉴定确定工程结算价款?
阅读提示:由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经常在合同中约定通过审计方式确定工程结算款,并且以出具审计结果作为付款条件。
宇安法律应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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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需|涉工程价款结算58个法律要点
【竣工结算】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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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5
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你违法啦?
鹏哥撩工程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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