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委托中介销售自家房屋,双方约定保底价格多售部分五五平分,不想中介公司为了独吞多卖房款,私下搞代签,与卖方、买方分别签订不同价位的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时规避买卖双方见面,结果被房主发现猫腻。8月23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先是让客户“投资”参与“低买高卖房屋”生意给分红,让人尝到甜头后,再诱导客户也买房。钱交出去,客户才发现房子是别人的,购房合同也是假的……日前,上海崇明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房屋中介倪某靠着上述“把戏”,骗取多人定金、房款180余万元。
来源:【青岛信网】中介写给王先生的保证。(来源:受访者)信网11月23日讯(记者 李如艺)今年9月,王先生在胶州的联谊·景尚青城B区(以下简称“景尚青城”)买了套新房。因为不熟悉行情,王先生看房时一直找的中介带看,房价也是由中介帮忙跟售楼处协商的。
“跳单”是指中介为顾客提供订立合同的交易机会,而顾客在获得了对方的交易信息后绕过中介,直接达成交易进而逃避支付中介费的行为。一起案件中,房产中介方表示购房者“跳单”要求赔偿违约金,购房者则认为自己不该担责。
以案说“典”槐法案例【2024】138房产中介公司员工假冒房主亲属,与买房人签订合同,从而赚取高额差价,该行为可以认定为欺诈吗?赚取的差价应予退赔吗?本期以案说“典”,通过槐荫法院吕洪涛法官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共同了解相关法律问题。
通过房屋中介租到心仪的住所,结果没住几天就被房东驱逐,自己明明支付了一年的房租,可房东却说只收到了一个月的租金,在河南郑州务工的王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荒唐事。两人之间的纠纷会不会有什么误会?其中是否有着不为人知的隐情呢?
原标题:7人掉进“捡漏”陷阱一房产中介因合同诈骗罪获刑姚雯/漫画购房人拿着多年积蓄,满心欢喜地以为“捡漏”买到了低价房,却没想到不仅房子没到手,购房款也被骗走了。这些低价房的背后到底有什么猫儿腻?日前,这个将法拍房虚构为低价房出售的骗局被揭开,骗子陈某落入了法网。
购买别墅中介报价800万,买家事后得知原价只有750万,原来是中介豪吞50万差价。2021年3月,经某房屋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王某夫妻与冯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冯某以800万的价格购买王某夫妻名下别墅。
新华社郑州7月11日电题:交完房租,中介跑路——警惕房屋租赁骗局新华社记者吴刚、高松龄租客才住一周就遭驱赶,房东迟迟未收到租金,中介携款跑路……近期,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侦破多起房屋租赁诈骗案,涉及700余名受害者,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吃差价”的行为违法吗?被“吃差价”了我们该怎么办?中介作为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吃差价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委托人利益,扰乱市场交易秩序,违反公序良俗,与中介机构作为居间方应如实报告交易信息的法定义务相悖。
如今,不少年轻人和学生群体因为工作、学习等因素需要长期外出居住,通过租房实现安居乐业。面对大量的租赁需求,不法分子趁虚而入,以低价转租为诱饵,最终导致房东迟迟收不到租金、租户未到期就被驱赶、中介携款跑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