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具有复杂性,如果仅以村委会未申请就简单否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许就会出现“永远不能享受社保”的情况。此外,该问题不仅关乎农民基本生存和生活水平,还关乎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行 政 裁 定 书。
【来源:红网】135名“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遭拒,法院:责令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因城镇发展需要,某村组135人被征地。村民要求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却被当地自然资源局以“不符合县城规划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的认定条件”为由拒绝,请看本期案例!
岳阳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垦)近日,市民李女士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称其是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的失地居民,现需要享受失地农民社保补贴。但村委会称其丈夫曾在工作单位购买了6年的职工养老保险,无法享受补贴。其父亲也在2020年一次性缴纳了社保,也无法享受补贴。
针对网民反映的“西安高新区兴隆街道办张牛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陕西省西安市政府8月12日作出第三次回复,表示已和反映者进行沟通解释,待新政策出台后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媒体注意到,此前在5月8日与5月15日,西安市政府已先后给出过两次回复,该网民均表示“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