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内物品损坏,到底应该由谁来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治中法官经多轮耐心沟通,实质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张某,一位来城市打拼多年的青年,为了稳定生活,与房东李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每年暑期都是房屋租赁的高峰期,而在房屋租赁期间因权责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比如,退房时房东找各种理由拒不退还押金,而租户面对房东的各种要求是否应该作出赔偿等,对此房东和租户该如何正确理解各自权责?我国民法典又是怎么规定的?先来看一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例。
#我要上头条# #南京# #租客养猫损坏家具拒赔被诉至法院#2021年5月,南京的张某通过房产中介租住了王女士的一处房屋,租期1年并约定了5000元违约金。租住大半年后,张某提出退房,王女士收房时发现,房内污损严重且多处家具破损。
去年,南京市民吴女士通过中介,以每月两万元的价格,把自己位于江心洲的一套别墅对外进行了出租,租期五年。不久前,两位租客表示要提前结束租约,然而当吴女士来到现场收房时,却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 退租后别墅内“惨不忍睹” “从院子的外面,一直堆到院子的里面,堆满了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