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中介服务后,租房者绕过中介与房东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租房者可免交中介费吗?日前,南通通州法院审结了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认定租房者擅自跳过中介私下与房东交易的行为属于“跳单”,判决租房者支付中介费。通州平潮镇某钢结构公司因搬迁需要租赁新厂房,委托南通某中介公司为其介绍厂房。
买过二手房的都知道,中介费实在是太贵了,相信很多人都动过「跳单」的心思。《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私下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后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近日,一则关于明星谢娜、张杰夫妇购买上海思南公馆房子却“跳单”的新闻在网上发酵。据爆料,谢娜、张杰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两次在中介带领下看房,之后中介发现二人私下联系房东购买了该房源,以此避开大额中介费。“跳单”行为是否触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