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修订《规定》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省教育厅联合多部门发布《陕西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明确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易宗平9月30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从事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原标题:明确“十个严禁” 《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5月1日起施行(记者 吴源洪 陈淋)日前,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了《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共包含九章五十条,旨在提升省内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管理水平,提
澎湃新闻 2月11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教育部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本次发布的新标准共758项,系统设计了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三个层次的专业教学标准。
近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了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划定了实习管理的“红线”,明确不得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高强度劳动,“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明确实习单位应给予学生适当实习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