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到任何通知,快递就被“门口”或水表箱默默签收;快递员不告知,就直接把包裹投进快递柜,超时取件还要付保管费……这些快递服务顽疾一直困扰着消费者。3月1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将面临3万元以下的罚款。
快递新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快递公司繁忙景象然而,自新规开始实行以后,我们看到快递公司并没有真正地去落实,仍然有很多快递员不通知客户就直接将快递投至驿站。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小区门口等待取快件的快递员一名快递员向快递柜投放快件投送快递件“门口签收”,没经客户同意,快递就被放到了快递柜或超市代收点;还没收到快递,订单就显示“被签收”;要是没翻看物流,快递就在快递柜里错过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期……诸如此类的尴尬情况,你遇到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