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在一个驾驶周期内驾驶证是12分,对有交通违法的,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笔者认为,这两种违法行为行为驾驶人主观恶性重,社会危害大,挑战交通管理的底线,客观上加大了人们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的风险和成本,应当对驾驶人记12分。
5月10日,玉林交警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查处了一起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天9时许,民警在广昆高速公路玉林北收费站执勤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白色汽车缓缓驶来,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后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近日,公安部发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