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不少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为了防晒、防雨,给爱车加装雨篷、遮阳伞,殊不知,这种行为有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为预防和减少此类交通事故,近期,罗湖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加装遮雨伞,看似方便,实则非常危险。整治行动中,大队执勤民辅警根据辖区道路实际情况,采取定点执勤+流动巡逻的形式,紧盯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入集中路段进行严查严控,对过往的摩托车、电动车按照逢车必查的原则,对路面上非法加装遮雨篷的摩托车、电动车一律拦截立即进行现场拆除。
电动车、摩托车安装伞蓬,看似方便出行,避免风吹雨淋,然而,其潜在的危险却不容忽视!从6月9日开始,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拆蓬”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为创文助力!
电动自行车严查违规家有电动车的小伙伴注意啦!自2024年11月1日起多项电动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施行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将无法上牌上路!同时,多地将严查秋冬季 加装雨棚、挡风被等行为严重的将面临罚款+扣车!Part.
日前,曾某手撑雨伞驾驶摩电行经揭西县棉湖镇榕云路与驾驶摩电(加装遮阳伞)的许某发生碰撞,造成许某摔倒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后,许某对揭阳交警称:当时被遮阳伞挡住视线,未发现有车辆驶来,无法及时做出反应导致发生车辆刮碰。万幸的是,许某经医院检查,结果为皮肤轻微擦伤,后双方达成协议解决。
您在阅读前请点击上面的“关注”二字,后续会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相关内容,感谢您的支持。炎炎夏日使用电动车,可以说是很“遭罪”的一件事,骑行车辆面临烈日当头,而且,暴风雨还是说来就来,让方便、实用,基本上没有缺点的电动车,在夏天显露出它很大的“软肋”。
据悉,自6月28日全县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篷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辖区派出所严格贯彻落实会议部署,会同县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两车”非法加装遮阳篷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共收缴非法加装遮阳篷2.3余万把,实现城市主干道、重点商圈周边非法加装遮阳篷动态清零,重点高峰时段乡镇主要路口非法加装率平均下降至5%以下。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黄晓蓉7月16日,广东市民钟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外出,途中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由于钟女士的电动车加装了遮阳伞,车子倒下时,遮阳伞发生断裂,导致一根伞骨直接刺入脸部,当场血流不止。医生表示,伞骨插到钟女士脸部里面,大概有10厘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