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不合格样品具体为:1.标称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红色),不符合规定项目:成分比对,备注: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否认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2.
“全波段抵御光伤害、专攻高倍防晒、一秒快速成膜……”对于美白防晒要求高的爱美一族,是否看到这样的防晒产品很是心动?先别急,有的可能“缺斤少两”!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相关检验机构检验,4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为帮助消费者购买到安全、防晒效果好、肤感佳的防晒化妆品,上海市消保委近日对该类商品开展了比较试验。本次比较试验选取了20件防晒化妆品,包括防晒霜、防晒喷雾、防晒隔离乳修颜霜,其中在线下实体店和线上平台各购买10件,价格从38.5元到390元不等。
原标题:49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通报央视网消息: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协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斑小将美白隔离防晒乳等49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不合格样品具体为:1.标称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红色),不符合规定项目:成分比对,备注: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否认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2.
国家药监局于今天(22日)发布关于4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通告称: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协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斑小将美白隔离防晒乳等49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4号)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胜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祿之源国品牌海藻面膜(精选小颗粒)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