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将大幅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黄松炜、通讯员王淇报道: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缴存余额倍数由原来的12倍调整为16倍。
视频解读|8月1日起施行!佛山公积金贷款上限提至50万/人7月24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明确自8月1日起实施贷款新政策,贷款上限提升至50万/人,夫妻最高可贷100万元。此轮政策调整主要在于贷款额度提升。
6月25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对最高可贷额度进行了调整。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征求《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一定时间和资金范围内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
“佛山发布”微信公众号7月24日消息,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将于8月1日起实施。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100万元。
来源:澎湃新闻 据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缴存余额倍数由原来的12倍调整为16倍。该新政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日起受委托银行受理的贷款申请按新标准执行,有效期为5年。
11月29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都记者留意到,本次调整,取消此前对于面积的限定,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二孩以上家庭首套房贷额度最高可上浮至20%。
昨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佛山的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超6万元/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020年度的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延续上一年度的标准,具体如下: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资金运用情况,对《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佛房金管〔2023〕68号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将于8月1日起实施。7月24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属于二孩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这意味着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符合相关政策的,最高额度可达140万元。
广东佛山风光 视觉中国资料图据微信公众号“佛山公积金”9月30日消息,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