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制定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划定了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底线”“红线”,推动解决幼儿园规范管理的相关政策分散模糊、落实机制不健全、督查办法不明确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来源:【海报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梁雯 济南报道8月22日,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规范山东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8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实施《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2月21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为深入推进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分类认定工作,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依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
近年来,我省围绕加强幼儿园管理采取了一系列切实举措,先后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组织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专项治理等,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6日讯(记者 葛婷婷)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划定了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底线”“红线”。《基本规范》共十二条,内容上包括办园方向、招生收费、保育教育、队伍建设、安全卫生五个方面。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邀请山东省教育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请问山东是如何统筹做好这项工作的?
2月1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会上,山东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李文生表示,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一般人数应不超过20人,确保教师有足够精力关注到每一名幼儿。
2月1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39所、新增学位32万个。截至2024年底,全省幼儿园总数达1.
各位壹粉大家好!今天是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农历正月二十四。菏泽、济宁、鲁中地区和半岛地区天气多云间阴局部有雨夹雪,其他地区多云转阴。鲁南地区南风2~3级,其他地区北风短时南风3~4级。最低气温:半岛内陆地区-6℃左右,菏泽、济宁和枣庄1℃左右,其他地区-3℃左右。
近日,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规范幼儿园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入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月1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鼓励所有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岁至6岁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广泛开设托班,招收2岁至3岁幼儿入园,争取到2025年底,能够提供托位10万个左右。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3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发布《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试行办法。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出生人口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幼儿园资源优势,支持服务托育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旨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出生人口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幼儿园资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