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就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保障问题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近日,房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外卖骑手在送餐中受伤获偿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的案件。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外卖骑手所受伤害是工伤,还是职业伤害?在获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的同时,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判决:骑手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骑手受伤构成工伤台海网12月8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业态已成为市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灵活,一旦因工作发生事故或突发疾病,工伤调查取证和认定均存在困难,工伤权益保障问题不容忽视。
蔡先生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受伤,美团众包App平台及配送公司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在多方交涉中对方给出的回应却令其感到意外,“我跟他们签了协议,给他们干活,出了事他们却说我跟他们没有劳动关系,这是什么道理!”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林瑜“风里来雨里去,陪伴我的只有不知疲倦的小电驴……”这首网络歌曲《外卖小哥》的歌词,道尽行业的背后心酸。而从事外卖送餐行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却鲜为人知。日前,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