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的出台,对快递行业低碳发展、市场秩序、服务质量、用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情节严重的最高罚3万元”的内容引起关注。
近日,消费者在“双十一”购买的商品陆续发货,但是,据新华社报道,部分配送员在快递包裹抵达时,以各种理由拒绝配送上门或直接交付到代收点。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快递员为了投递方便,也是直接将快递放至自提柜、驿站、门卫等代收点,让消费者自取。客观来讲,配送员也有苦衷。
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今天上午,吧友任先生通过杭州交通918电台咨询,3月10号通过电商平台下单了一部手机,至今没有收到货。任先生“我10号下单了一部手机,从广州寄到杭州萧山的。本来预计11号晚上八点前会送达,结果时间到了就往后推,一直推到现在… …淘宝上小程序跟顺丰app上,显示的是同样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