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政策又有新变化!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关注!青海省发布了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从业人员请注意。 主要内容包括:✅ 报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或被录取的,可折算为专业课90学分(需提供合格证书)。
【来源:盘锦市财政局_动态要闻】来源:省财政厅会计处近日,为深入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和新时代辽宁人才振兴大会精神,结合“四精”要求,省财政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17年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中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修订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随后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陆续暂停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的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此在我国被取消。
会计继续教育对于财会人的重要性已无需多疑,作为财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是我们每年都要为之操心的事。那么这从侧面反映就是,不参加继续教育,就不能参加会计职称考试,没有证书的话,对于会计人来说,升职加薪基本没戏!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即拥有会计相关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否则......不参加继续教育无法考证+已获证书可能被取消1报名退回,无法参加考试!目前,已有多数地区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相挂钩。不要再不以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