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监会要求,银行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也就是说贷款必须是有明确的用途,一般贷款用途也就两大类,经营或者消费,不管是哪种,只要贷款金额超过30万,银行就会要求受托支付,也就是贷款的资金不会直接打给借款人,而是按照借款人提供的交易合同,直接打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
当我们在银行申请大额的房屋抵押贷款或其他经营性贷款时,银行等贷款机构则会要求我们提供第三方的收款账户,而不能使用我们自己的银行账户进行收款,很多人会问:为什么我都拿房子来抵押了,银行却不把钱打给我,非得打给第三方账户?
原标题:出借人将借款转给第三人 谁承担还款责任?民间借贷中,经常出现出借人将借款转给第三人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谁承担还款责任?案情 牙医两次借钱不还被起诉2019年,龚某在富源县墨红镇经营冷冻食品批发,朱某在墨红镇某门诊部担任牙医。因经营场所较近,双方在日常交往中相识。
张某因经营需要向某银行借款,因未及时还款被诉至法院,法院在执行时冻结了张某银行卡存款30余万元。案外人崔某是张某的朋友,他提出异议,称该账号内的30万元系其在网商银行所贷,因贷款时只能转入第三方账户,才借用张某账号收取贷款,要求法院解除对该卡的冻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