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劳务派遣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大家视野中,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本来是帮助企业解决一些灵活用工需求,以及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但感觉现在越来越偏离了正常轨道,甚至沦为企业规避劳动法律风险的工具,特别是一些政府机关单位也在带头使用大量劳务派遣用工,包括辅警,一出问题就把责任推卸给“临时工”,这完全是有悖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初衷!
小睿元旦后拿到一家广告公司的offer,1月16日去到新公司报到并开始上班,报到时由于HR部门人员调整,当天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表示过年后再与其签订。过了一个春节长假的小睿心里有些忐忑,这明明年前就已经开始上班了,年后再签劳动合同没问题吗?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益的重要法律形式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法律要求双方要及时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订呢?1分钟带你看懂用人单位从正式用工之日起,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你的劳动合同是几年一签呢?按照法律规定,连续两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再签,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记住是必须。如果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第三次开始,以后每个月都要支付双倍工资。这可是很大的一笔钱。
每年一签的劳务派遣工,辞退时保障何在?随着企业用工形式的多样化,劳务派遣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灵活用工方式。然而,这种看似便利的用工模式背后,隐藏着许多劳务派遣工权益保护的问题。特别是那些每年签订一次解除劳务合同的派遣工,他们在面对突如其来的辞退时,是否真的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