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检察院提交了民事诉讼监督申请的朋友,在收到了受理通知书后,除了等待外,有些事非常重要,不可不做。昨天收到了市检察院的受理通知书,发到网上后,到现有近五千的阅读量,也有不少朋友进行了评论,其中有两个朋友留言,他们除了收到受理通知外,还收到了承办对应案件的检察官姓名和联系方式。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中明确,人民法院认为检察监督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向检察院提出书面建议后,检察院应当在3个月内书面回复处理情况。
“案件改判后,免除了80多万元赔偿款,我终于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民事抗诉案件的当事人老李进行回访时,老李激动地说。货车起火保险公司向司机追偿保险费货运司机老李是黑龙江大庆人,从东部沿海城市到东北老工业重地这条运输线,一跑就是二十几年。
民事诉讼是最为常见的诉讼行为,涉及到的人群也最多,为了确保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法律确立了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制度,通过监察监督来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的规范,确保任何人在民事诉讼面前都能够享受公平公正的待遇。具体怎么履行检察监督制度,可以到本文作一个详细的了解。
近年来,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大幅上升,今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同比上升了2倍,其中涉企案件尤其值得关注。我院在前不久办理的一起企业借贷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就引发了我很多思考。
【来源:检察日报】原标题:贵州:出台检察监督案件和重大监督事项实质化办理工作细则建立从受理立案到结案归档完整流程本报讯(记者丁艳红 通讯员范思力)近日,贵州省检察院出台《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监督案件和重大监督事项实质化办理工作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强调在办理检察监督案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