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中国和乡村治理的深入实践,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旬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监督指导村民自治规范运行入手,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基本政治制度落实,着力推进新时代乡村治理。
为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让人人都扛起管水和治水的责任,崇明区城桥镇长兴村突出“村民自治”,扎实推进“河长制”专项工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到河道管理中来,强化村民爱河护河意识,切实做到“自己家园自己爱、自己家园自己建、自己家园自己管、自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已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80年,当广西和寨村村民第一次选举他们自己的村干部时,也许他们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这一举动所包含的意义。但不管怎样,就是这样一个今天看来十分平常的村委会选举,却开启了一个时代。1982年通过的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齐鲁网健康频道讯(通讯员 陈宗爱)村民自治是广大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今年以来,黄山镇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夯实了村民自治工作基础。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点,房屋腾退和征收搬迁有着较大的区别,因公共利益而展开的征地拆迁是有法律依据的,比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征收依据的则是《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规定,而房屋腾退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行为。
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白沙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已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政场】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自治在乡村治理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监督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