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委托; 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近期在办理销售未取得3c认证产品案件,而作为处罚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既没有查封扣押强制措施,也没有条款规定没收产品,对于此类未取得3c认证产品案在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阶段均产生了不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