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重新审核换发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公车改革后车辆出入管理,维护市行政中心良好的办公秩序。经报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决定重新审核换发2016式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
记者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平台”于2022年4月23日8时正式上线,跨省运输的企业和货运司乘人员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陆该平台快速办理跨省使用的《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根据丽防指发〔2020〕10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发放工作的通知》及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1号交办单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办理流程说明如下:一、浙江省境内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发放流程。
为贯彻落实2022年4月18日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全力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对进出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统一实行通行证管理。
为减少市区内道路交通压力,大力提倡集体乘车出行,同步提供群体便行条件,更加合理均衡城市各道路的交通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将2023年度通勤车通行证发放办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机动车参照的限行规定我市主城区具体限行的道路区域范围、机动
9月6日凌晨,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严格限制车辆流动,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防疫的相关工作车辆凭《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禁止其他车辆上路通行。
近期,为做好重点物资保供保运工作,推动跨区域物资运输畅通有序,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对通行证适用范围、制式格式、发放主体、申领渠道、全国互认等进行了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