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某村不少村民家里都养了狗,且未圈养,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村委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了一个养狗规定,并列为村规民约,张贴了公告:“即日起,养狗的村民必须将自家的狗进行圈养并管理好,否则一经发现,任何村民都可将狗打死,并对狗的主人罚款50元。”村民们对此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5月25日,安徽省检察院首次就贯彻实施《民法典》为主题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庐江县庐城镇某村民组以村民自治为由形成留地安置门面房分配方案,方案以马某某等五人为外挂户和出嫁女为由,确定其不享受村民组村民待遇。
村委会的决定并非不容置疑:了解村委会的“五个不准”,保护自己权益在乡村生活中,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有时候,一些村民可能会觉得村委会的决定不容置疑,甚至把村委会看作是村里的“头儿”,可以随意发号施令。这种想法其实是大错特错的。
文/张立美【移风易俗是系统工程、长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近日,外省某村制定的一份罚款标准,将“碗筷不洗”“蹲地用餐”“被子未叠放”等纳入罚款项,相应的罚款标准从3元至20元不等。此举引发讨论。笔者认为,如此村规民约非常不妥。
被子未叠放罚款10元、碗筷不洗罚款10元、蹲地用餐罚款20元……日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一份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网络流传,引发关注。据最新消息,涉事村干部回应称该文件属实,并经过了群众大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