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净化型功能湿地削减了入湖污染负荷。”“这种全地下式水质净化厂建设模式有效解决了污水厂臭气扰民的顽疾,又增加了公共绿地。”“生态环境好了,人民幸福指数也高了!”……这些感慨,来自日前农工党中央赴江苏、上海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专题调研的途中。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当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黄河流域人水关系进一步改善”“水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翻开中国版图,奔腾不息的长江、黄河,从青海发源,贯穿整个中国和大半个中南半岛,滋养着广袤大地。地处青藏高原、地球第三极的青海,始终牢记殷切嘱托,落实总书记要求,用心用情用力履行源头责任,体现干流担当,作出江源贡献,长江、黄河源头“千湖美景”重现,各类高原珍稀野生动物频频现身。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走遍了黄河上中下游九省区,多次实地考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发展情况,多次就三江源、祁连山、秦岭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建设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