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前些年有剧组在清华和南大拍戏,担心被大量学生围观拥挤,招聘了不少安保人员,结果是路过的学生都懒得侧目,更别说围观了,剧组本想利用明星效应招募大学生群演,没成想无人问津,名校学子可不稀罕牺牲自己的上课时间去当免费劳动力。
近年来,随着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的不断普及,在家长、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主体的共同努力下,“校园欺凌”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但此类事件并未被杜绝,因欺凌行为引发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
“旌心”微课堂《未保法》之学校保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多项规定,其中一项就是“学校保护”。它是指有关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依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实施的专门保护。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