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2513.1.3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当不满足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