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文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12月12日,文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审慎,受理并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用于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被处罚款45万元。
张亢 泰安报道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泰安分局披露:经审查,核准王朋波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资格。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王朋波到任,并向泰安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落款时间为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