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想到,却在治疗中引发了更严重的疾病。2023年3月,法院宣判了李先生起诉的第三阶段各项费用判决结果,法院宣判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赔偿李先生住院伙食补助费146100元、护理费450164.12元、交通费29220元。
【摘要】王某某以右膝关节骨性关节炎,至被告医院行右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人工关节表面置换术。术后突然心跳及呼吸骤停死亡。死亡原因:肺栓塞。2019年6月27日法院认为,术前患者D-二聚体增高,没有引起医方足够重视,直至术后也没有给予相应的抗凝治疗。
一、患方诉称2019年6月26日9时15分,原告纪某1妻子李某敏因右侧腹部疼痛到x区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李某敏入院后首先被诊断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伴穿孔,后按被告处要求办理住院手续,并按照急性阑尾炎伴穿孔对李某敏进行输液(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氯化钾氯化钠注射液)治疗。
一、患方诉称2012年4月2日原告因车祸在被告处的神经外一科进行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1、脑震荡。2、头皮撕裂伤。3、左侧髋骨骨折。4、右胫骨平台骨折”。经过十四天的治疗原告出院,但治疗过程中被告并未按照常规为原告进行防血栓的治疗。
【原告陈述】2018年7月16日,王某民因右膝疼痛不适至被告x医科大学x附属医院处治疗,x医科大学x附属医院以王某民骨关节炎(右膝Kellgren-LawrenceⅣ级)收住入院,于2018年7月19日麻醉下行“右侧人工全膝关节置换术”。
原告林某霞因血糖高于2022年9月28日入住被告某医学院附属某某院处,诊断糖尿病伴血糖控制不佳、右侧半月板损伤,予以降低血糖等治疗,10月8日转入骨关节外科病房,医生称需要对膝关节进行手术,10月13日在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右膝内侧单间室置换术。
大概是说本可以不让患者冒险手术,手术推后就是了,和患者说明白可能有风险,劝说患者放弃手术才是正解。目前患者右面肌痉挛诊断明确,具备手术指征,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患者术前血小板较正常值高,下肢血管超声未见深静脉血栓,术后警惕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可能,向患者及家属交代手术治疗风险
4月17日,江西省新干县胡女士收到了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报告。司法鉴定意见认为,新干县中医医院在对患者胡荣梁诊疗过程中存在多项医疗过错,包括未充分认识和评估患者血栓风险、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抢救不及时不到位等。 同时,结合患者自身存在血栓形成、肺栓塞发生的危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