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还是妓女吃了亏,民国十七年,北京刚改了北平就出了一条妓女打人的新闻,有一个‘住家野鸡’,这个名称是指那些家道中落的富家小姐,她们不像暗娼那样到大街上拉客人,而是找了一个幽静的小院,等熟人引荐,这些女人并不是为了一口饭卖身,而是为了维持原来的优渥生活才走这条路,相较而言,这些富家小姐吹拉弹唱,琴棋书画俱佳,厨艺也比较精湛,所以收费很高,三等妓女一次消费大概是80个大子儿或者两毛钱银洋,而这些落魄小姐的身价一晚上要三十块左右,同时期《我这一辈子》里的福海一个月就挣6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