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典”:捐助法人 应设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三条:设立捐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指出“我们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