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上不断爆出高校贫困生助学金申请“演变”的新闻:比如贫困竞选,美其名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殊不知,此类评选式的认定,极易让有自卑心理的贫困生放弃“参评”,让善于投机取巧的非贫困生钻了空子,不仅没有真正体现出“公平公正”,反而严重伤害了贫困生的自尊和利益。
一家之言教育部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出具即可。
议论风生把手机消费情况作为贫困生资格再认定的第一步,对那些话费较高的学生进行再调查。日前,江苏大学学生工作处正式公布了对4463名贫困生话费调查的大数据处理结果,或降级或取消,有21人被“摘帽行动”取消了贫困生资格,还有32人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降级为一般困难。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近日公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对贫困生认定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学生本人或学校能够证明学生难以支付学习费用、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且有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认定办法、改进认定方式,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通知》中这些要求显然有所特指。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2月21日讯(记者 储白珊)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新版《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23年2月10日起实施。新版《办法》是对2019年颁发的《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修订。
北京晚报本报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在认定原则中特别提到,要“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来源:北京日报昨天,在花园村第二小学,同学们在家长陪同下核对刚刚领到的教材。本报记者 饶强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