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通过房屋中介出售名下的一套房产,在与买方达成协议后,中介告知他还需交纳一笔资源共享费4000元,而此前中介并未提及,他认为这种变相收费的做法不合理。买卖房屋时双方到底需要支付哪些费用?李先生说,想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出售,便委托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
近日,北京链家调整了中介费的收取标准,从目前房屋成交总价的2.7%统一下调至2%,同时收费模式从购房一方单边支付中介费改为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买卖双方各承担1%。有购房者担心,卖方也要承担一半的中介费,卖方会不会将中介费的成本转嫁到房价中,带来房价的上涨?
01近期,央视报道重庆卖房也要交佣金了:二手房买卖佣金收费标准为买方2%,卖房付1%。以往二手房买卖,基本上由买家承担总房款2%左右的佣金,卖房者不用承担任何佣金。羊毛出在羊身上,市场担忧这1%最终会让房子变相“涨价”,变成买房人要多付的购房款。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在房地产市场中,卖房是一项复杂且充满挑战的任务。许多卖家在忙于准备房源、定价和寻找买家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合同中的一些关键细节。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条款和条件,实际上可能会给卖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今天,我们就来揭示卖房时最容易被忽视的合同陷阱,看看你中了几个?1.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9月26日,记者从链家获悉,北京链家近日降低了中介费收费标准,并从单边收佣转变为双边收佣。一方面,北京链家中介费收费标准从房屋成交总价的2.7%统一下调至2%。另一方面,收费模式从购房一方单边支付中介费改为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买卖双方各承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