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最近,一则关于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在各大媒体平台上广泛传播,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开篇:话说这个李建平,曾经可是呼和浩特经开区的一把手,权势滔天,威风八面。然而,他却在贪欲的驱使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的下场。
大快人心!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今日被执行死刑。对于这个消息真的是拍手称快,对于这些贪污腐败分子就应该用重刑,用重典,只有判死刑才能够让他们害怕。据了解,这位李建平,曾经是一名副厅级干部。多年以来,一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履职。他出生于1960年,今年已经64岁了。
如果你有30亿,代价是生命,你会如何选择?后悔已经来不及了。猛药去疴,重典治贪12月17日,一则贪官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冲上热搜,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1960年5月,李建平出生于河北霸州,拥有大学文化背景。
2024年的最后一个月,反腐工作到了一个关键时候。12月17日,这个寒冷早晨,两起大的贪腐案件的判决结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留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已被依法判处死刑且已执行。调查表明,其涉及金额达30亿元人民币,包含非法收受财物5.
我们先来看视频,见下:核心内容:12月1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内蒙古的中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呼和浩特的李建平执行死刑。有不了解李建平的事迹的,我简单给大家说一下,在2016年到2018年期间,伙同他人侵吞国家的钱:14.37亿元。平均每天近200万元。
30亿直接砸晕了吃瓜群众!作为打工干饭人民,见到这个数字的时候估计要么在梦里,要么在清明节。看到这个数字,普通人不禁反问,30亿从哪里来的呢?有这么多钱又能干啥呢?2024年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的“巨贪”李建平被依法执行死刑,64岁的他,终究走到了这一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2022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