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4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解决当前摄像头等设备普及带来的隐私泄露风险,通过34项条款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人信息权益保护。
保护快递用户个人信息等,4月一批新规开始施行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始试点,托育机构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多措并举保护快递用户个人信息……2024年4月,一批将要施行的新规带来美好生活新愿景。
从辅助交通管理的“电子警察”,到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安防设备,乃至宾馆、民宿等商业机构设置的监控摄像头,各类公共视频系统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如何规范这些设备和系统的管理,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备受社会关注。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据2月10日新华社报道,《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共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