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男子小苏,是某网络直播平台的一名男主播,平时在平台上直播唱歌。湖南女子小琴是小苏的女粉丝,她不仅被小苏的歌声所吸引,更为他“豪气”打赏。小苏私下添加了小琴微信,不到一个月,两人便发展成恋爱关系,还直接“奔现”。
小琴(化名)是上海一家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刷直播时被游戏主播小张(化名)吸引,从成为小张的“榜一大姐”逐渐成为情侣。小琴先后为小张打赏、转账、充值200余万元。近日,两人感情破裂,小琴向溧阳法院起诉,要求小张返还恋爱期间其支出的各类打赏款项。
近日,广东佛山54岁的李女士意外死亡,子女整理其遗物时发现李女士生前曾贷款数十万元,且大部分都用于打赏快手平台上的某位男主播。对此,李女士的女儿认为,母亲并非一玩快手就迷失心智,而是被涉事男主播多次撩拨、诱导下“冲动”刷礼。
随着网络直播兴起打着“感情牌”的打赏乱象时有发生一些粉丝沉溺其中持续打赏不仅损失钱财诱发家庭矛盾也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掺杂着“感情”的打赏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性,是赠与还是消费?已婚人士被诱导巨额打赏,配偶一方能否要求返还?如何通过司法裁判引领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打赏主播本是满足娱乐需求的正常消费行为,可已婚男子朱某打赏女主播郭某一段时间后,却与其发展成了恋爱关系,为讨郭某欢心,他继续在直播间刷礼物。最终,男子妻子发现丈夫出轨后起诉郭某,要求返还其受赠的22万余元。
一家金融企业的业务经理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提高客户贷款金额、违规使用账户批准等方式侵占企业资金,然后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给企业造成巨额损失。那么,打赏资金能否追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公安局近日办理了一起案件,认定打赏钱款为涉案资金,属于应予以追缴的范围。
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郭宏伟 樊依男子为主播女友在直播间打赏30余万元,微信转账和赠送礼物达8万余元,分手后,男子想要回钱款,法院会支持吗?近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李某与孙某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