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15日电 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15日表示,正在制定《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精准执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近期,应急管理部出台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
1月15日,应急管理部举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介绍了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情况。应急管理部举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杨智慧介绍,应急管理部筛选7项安全风险低、简便易查处的违法行为,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和监管措施。
记者获悉,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以进一步指导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裁量权基准》适用于对应急管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不含消防、矿山、地震)。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7日讯 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依法严惩出具失实安全评价报告、违规开展安全评价等违法行为,引导安全评价机构主动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服务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公布一期安全评价机构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1莲湖区应急管理局对陕西旭升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基本案情】1月4日,莲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陕西旭升置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对污水井、储水箱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进行辨识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