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有的被征收人因自己及家人常年不在村里生活,遂将土地租给别人,可是没成想,自己家的承包地因建设需要被政府征收了,可能有个别出租土地的村民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就会认为,所有的补偿费应当是自己的,毕竟自己才是真正的被征收人...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尤其是城市中的旧村改造,有些拆迁户不仅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房屋前后的院落和空地也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但有些房屋征收部门为了压低征收成本,常常不将被拆迁人的院落和空地纳入补偿的范围内,也不给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那么拆迁部门的做法正确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前言:在农村,有很多农民认为自己的宅基地进行了确权登记,宅基地就归个人所有,宅基地前后周围的土地也顺其自然变成个人所有的空闲地,自己可以任意支配,种菜开荒、修建房屋、拓宽道路等行为也就被个人当作合法合理的行为,往往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各种邻里之间和村里的纠纷。
2020年由于新冠病毒的突然爆发,我国各省市、各地区都实行了错峰上下班的机制,甚至个别地区鼓励开展居家办公机制。但是征地拆迁工作无法居家完成,为了保护征收方工作人员以及被征收人的身体安全,所以我国大大小小的征地拆迁工作就此暂停。
出生于农村,成长于农村,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已经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作为一直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没离开过这片土地的农民,绝大部分都勤劳、朴实、节俭,不善表达自己的情感,但对家人的爱却从来没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