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社会的构建,大众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企业的用工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用工风险防范这一块,企业需要更谨慎地处理对待,如果不能够对风险进行预防和管控,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造成员工的伤害,进而影响企业健康经营。
11月29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番禺区南村镇党群服务中心、广州市友谊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一亿中流在线举办企业用工管理劳动法律风险预防普法宣讲暨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
为在疫情防控中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央部委与本市发布了多个政策文件,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人社保障措施细解》《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仅有一字之差,但两种法律关系在权利、义务方面却存在千差万别。3月27日,顺义法院发布了《劳务用工领域损害责任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提升劳务用工领域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损害事故的发生,保护提供劳务者的生命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