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系统分为军政与军令两个方面,军政方面负责军队建设,军令方面负责军队指挥,如果军政与军令合在一起,也就是军队建设与军队指挥权限都集中在一个人手上,这种就会形成军阀割据的问题,所以军政与军令必须分开,也就是军长,师长这些军政长官是无权调动的部队。
聊起司令部和参谋的关系,尽管这个组织或者说名词来自于国外。最早17-18世纪的普鲁士就已经有了相关的军需总监和参谋,但实质上该制度的正式确立还得是来自拿破仑和后来的老毛奇。尤其老毛奇可能算是真正意义上,将参谋作为指挥作战的重要骨干,而非司令官的附属品或机械的执行者。
“参谋不带长,放屁都不响”这是大众对参谋长这一职位最常见的理解,这里所说的“参谋”指的就是参谋长,而“长”指的就是各级的部队长,换言之就是如果参谋长没有得到所在部队的军事长官的支持,那么就没有任何权力及影响力,没有人会把参谋长的话当回事。
军队中除了正职长官之外,还有副职长官和参谋长,那么这两个官衔谁的军衔更高呢?对于我国军队中参谋长这个官职来说,只有团以上级别的部队,才设有参谋长一职,团以下的营、连等,不设参谋长只有作战参谋,关于参谋长这一官职,我们先来看看参谋长的来历。
近现代陆军参谋制度是德军首创,于我国而言属于舶来品,我国的军队先后师从德国、日本、苏联。到红军时期我军基本形成了“军事主官+政委+参谋长”的模式,一般普遍认为参谋长是军中仅次于军事主官和政委的三号首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