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仲裁在解决商事争议中的十大优势 6 仲裁在解决商事争议中的十大优势 诉讼与仲裁是常见的两种争议解决方式,那么作为当事人,为什么要选择仲裁解决双方争议呢? 因为仲裁在解决商事纠纷方面具有十大优势。 (1)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记者今天从中消协了解到,根据《“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及线索征集调查报告》,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邀请中消协律师团律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管辖权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一,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且仲裁终局,限制消费者投诉、起诉的权利。
诉讼和仲裁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二者具有明显的区别:仲裁具有一裁终局和保密性强的特点,近年来受到商事主体的青睐,尤其是在大批量使用的电子商务合同、面向不特定网络公众的网络消费或网络服务合同中,仲裁条款被广泛的约定在其中。由此,就引发了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即:仲裁条款是否因属于格式条款而无效?
近日,有市民反映,他在一企业面试时,对方以有劳动仲裁记录为由将他们拒之门外。企业能查个人的劳动仲裁记录吗?就此,西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工作人员作出详细解答。●招工单位能查劳动就业人员仲裁记录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
申请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从法律层面看,申请劳动仲裁不会对劳动者再次就业产生影响。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有劳动仲裁经历为由拒绝或者取消录用的,构成就业歧视,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平等就业权纠纷”之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南海仲裁案的裁决书终于出笼了,详细分析其中的内容,人们发现,这份仲裁书与其说是来自自称为独立仲裁机构的仲裁,毋宁说是菲律宾政府的某个部门对中国的“批判书”;而仲裁庭则成为菲律宾请来的辩护律师,专为菲律宾“洗白”服务的。
原标题:劳动仲裁不应成为求职污点近日,“劳动仲裁怎么成了求职污点”登上热搜榜,起因是一位求职者顺利通过了面试,但公司在背景调查后发现其有过劳动仲裁的经历,便取消了录用通知。跟他情况相似的还有因为四年前的劳动仲裁,被新公司拒绝的求职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的规定,申请人锦炫灿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某国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中所涉仲裁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