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四川成都,高新法院公布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大学生陈某带猫到宠物医院就诊,与工作人员岳某交谈时,岳某的猫突然扑过来,抓伤陈某面部,出现了多条血痕。经鉴定,陈某脸部疤痕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陈某将岳某起诉。